期刊文献+

对冤狱说“不”——一起事关“三农”的刑事案件平反记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3年12月25日上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陈秀平双手被铐,面色苍白,由法警带至法庭。审判长在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高声宣告:“被告人陈秀平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 张立宪
出处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3期14-17,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