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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严格控制过度包装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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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对不同包装材料的再生利用率提出了不同要求,玻璃制品为60%、纸质品为60%、金属材料为50%、塑料制品为22.5%、木质品为15%。由于各成员国积极响应,欧盟有关包装物的立法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当然,各国在实施过程中依不同情况而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并建立了不同的包装法规和包装处理体系。如比利时和丹麦等国,便制定了一种生态税,规定凡用纸包装的食品和使用回收重复利用包装的可以免税,其他材料的包装则须缴税金。这些措施主要是惩罚采用塑胶及非回收材料包装的厂家。目前,欧盟所售软饮料、
出处 《中国新包装》 2006年第1期48-48,共1页 China New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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