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企业性质的改变,以委托—代理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理论显示出难以克服的缺陷,而究其根源,是它完全忽略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公司中的产权地位。在现代企业中,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进而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论断具有其内在的逻辑。因此,必须对国有企业治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突破原有的“股东至上”逻辑,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使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由形式变为实质,并具有利润的分配权。
出处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80-82,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Finance Institute
基金
黑龙江大学博士启动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