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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法律条文竟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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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为了拘留两位因担心领不到工资要辞职的部门经理,成都某保洁公司老板和员工签订了“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工资,绝不当‘老赖’”的协议,并到公证处作了公证,他因此成为全国首例老板和员工公证“不拖欠工资”的第一人。
作者 祝俊初
机构地区 山东
出处 《人民公安》 2006年第4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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