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先后进行了企业重组和企业改制。重组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关闭、解散,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有偿并购、或者无偿划转产权的行为,即只是在产权不变的原来的国有体制框架下进行的某种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企业的债务清偿和人员遣散,以及企业之间的合并等行为;改制是指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转让国有产权存量和吸收非国有投资者增量,实现对企业控制权部分或争部变更的行为。通过重组与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焕发了活力,推动了企业效益的全面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我国国有企业总资产利润率平均提高了1.82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利润率提高了3.6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