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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建筑施工设计审查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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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今后要对施工图设计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在设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能等方面层层设卡,对未达到国家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产权使用证。随着土地及相关资源的日益减少,高度舒适、低能耗的住宅越来越受重视。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实施,而江苏省也制定了节能制度,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不节能的玻璃幕墙,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装置,公共建筑必须限制屋顶透明等相关设计标准。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6年第2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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