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1985年我国实行教材国定制,1986年方才出现教材审定制。伴随着“新课程”的实施,教材审定制度有所改革和创新。与我国台湾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教材审定制度相比较,我国大陆目前的教材审定制度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规定失之笼统、简单;(二)审、评不分;(三)缺少公众参与;(四)缺少对审定(审查)委员工作的问责和对通过审定后教材的质量监管。据此,我们提出了若干相应改进建议。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3-18,共6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