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参观了一个新建住宅小区。该小区有数幢各为二十多层的塔式住宅楼,全部为每层8户的井字形平面形式。在两个楼中转了一圈出来,陪同的年轻人征求我对单体设计的意见。我坦言相告:“不理想。” 为什么认为不理想,达到什么要求才算理想?我的观点很明朗:井形塔式住宅应力求做到“四明”,能否做到“四明”可以作为是否达到理想的基本标准。 这里所说的“四明”,就是明厨、明卫、明厅,以及明楼、电梯间。而且厅的“明”,应“明”在敞向四周的外墙上,不应仅仅“明”在开口天井里。
出处
《住宅科技》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15-17,共3页
Housing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