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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迹原件的收集和归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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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档案收集和门档的范围,手迹原件(即定稿件)必须归档,外与复制件一起整理存档。何谓手迹原件,新颁《档案工作基本术语》解释,即“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复制件是“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品”,即油印件、铅印件、复印件、复写件等。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到来,手迹原件经过计算机处理后大多被作为废纸掷了,
作者 柳瑛 徐洪敏
出处 《西安档案》 2005年第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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