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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取消林木种子“两证”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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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由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进行定期检验的事项,国家林业局自5月17日开始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再实行年检制度。
作者 高颜唐
机构地区 北京
出处 《农业知识(瓜果菜)》 2005年第9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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