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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新招:召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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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天津市农委获悉,天津市为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力度,对已取得全国统一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将启动实行召回制度,以避免农药残留检测超标的不合格农产品给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带来危害。这在全国尚属首创。今后天津市对已取得全国统一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警示和取消资格,对检测农药残留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作者 张晓玲
机构地区 天津
出处 《农业知识(瓜果菜)》 2005年第10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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