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欧盟将对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进行再次更新。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的《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4(1)款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不得含有铅、汞、六价铬、多澳联苯和多澳联苯醚等有害物质。”2005年8月18日.该委员会又通过了一项题为《为确定电子电气设备些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而修改欧盟议会和委员会2002/95/EC指令》的委员会决议(2005/618/EC),
出处
《电器工业》
2006年第2期51-51,共1页
CHINA ELECTRICAL EQUIPMEN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