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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倾向——以梅兹格(Mezger)的犯罪论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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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主要代表,梅兹格的犯罪论体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梅兹格发现了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从而使构成要件发生了主观化、规范化的转变;其次,随着构成要件的转变,构成要件成了违法性的存在根据,而违法性也具有了实质化的倾向;第三,由于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变化,在责任层面规范责任论替代了意思责任论成为主流。总之,梅兹格的犯罪论体系是新康德主义二元论思想在犯罪论体系中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倾向。
作者 王充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73-79,共7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0

  • 1[日]内藤谦.《目的的行为理论思想史的考察(一)》[J].刑法杂志,:5-6.
  • 2[日]下村康正.《构成要件と违法类型-特にメツガーの构成要件论》,中央大学法学新报,第61卷第3号,第15~16页.
  • 3Mezger,Strafrecht,S.175-6.
  • 4Mezger,Strafrecht,S.173-4.
  • 5Mezger,Strafrecht,S.174.
  • 6日]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の理论》,有斐阁,1953年,第36-37页.
  • 7ezger,Kurz-Lehrbucher,S.83.
  • 8Mezger,Strafrecht,S.180-181.
  • 9Mezger,Strafrecht,S.182.
  • 10Mezger,Kurz-Lehrbucher,S.83-4.

同被引文献96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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