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勒弗维尔(Lefevere)和一些中国学者认为“雅”是中国翻译的传统,但也有中国学者认为发生于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是以“质派”理论上获胜而“文派最后成书”告终。本文通过“文”“质”之辨和“文”“雅”之辨对上述现象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理论上知识分子的诉求占了上风,而实践中民众的主体文化取得优势,从而否定了勒弗维尔等人的观点。本文还将“质派”归为神学派,“文派”归为非神学派,故“文质之争”也可以说是神学性翻译与非神学性翻译之争。
出处
《国外外语教学》
CSSCI
2006年第1期51-56,共6页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西方译学比较研究"(2002BYY002)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