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士地集约化经营要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我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面积还在锐减,仅1997年到2002年就净减少6164万亩。然而,我国人口却在不断增长,对粮食的需求不断增加。如此严峻的形势,使得土地不可以再粗放经营,必须集约化经营。那么是不是在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土地上不断追加劳动和生产资料,就可以实现集约化经营了呢?土地报酬递减现象告诉我们,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单靠追加一种生产要素,会使土地报酬递减。狭小的土地规模,使得新技术、资金以及机器设备等得不到充分利用而限制了它们的追加效果,单靠追加劳动,是难以提高土地报酬,难以实现集约化经营的。规模经营为各种生产要素的追加提供了空间,从而有利于它们分工协作和充分利用,能够提高土地报酬,实现集约化经萤。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6年第3期14-15,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