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依法行政和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机制要从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两个层面,从群众性和专家性两个层次,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一套体系完整、组织有序、方法科学的运行机制,以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配置各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的权利和责任,促进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机制,既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可操作性,又要有前瞻性的思考。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6年第3期18-19,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