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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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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依据我国刑法第402条设立的,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前,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作者 张福忠
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第1期50-51,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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