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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难交付且有异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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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房地产开发公司难能交付达到约定的精装修房屋,使房屋交付一拖再拖。为此,李女士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索求违约金及赔偿。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李女士8万元逾期交房违约金及1500元空气质量检测费。
出处 《法庭内外》 2006年第3期42-42,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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