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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法律界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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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根据国务院393号令中对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要求进行了分析,并详细论述了在何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在监理工作做到何种程度下监理单位不负法律责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另外,作者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等提出了建议。
作者 王纪元
出处 《工程设计与应用研究》 2006年第1期31-32,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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