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升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不仅会引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革,而且对法律尤其是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使得亟待形成完整体系的经济法的发展获得了重要启示。通过将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进行比较,抓住两者的契合点,找出经济法原有理念的不足及其与科学发展观之要求存在的差距,填补与完善了现有的经济法理念,从而促进了经济法理念的新发展。
出处
《湖南商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83-8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