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5】29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买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房屋质量缺陷引发的经济纠纷,规范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合理。受市建委委托,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推荐性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01—103—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6年第3期3-3,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