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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收取的站务费应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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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根据辽交运发[2001]80号关于宽甸、凤城、东港汽车客运站收取旅客站务费的批复,这三家客运汽车站自2001年5月21日起,向进站旅客收取站务费,每张客票收0.50元。车票是由汽车客运站统一购买,统一开具的,站务费作为票价的一部分在车票上单独反映。汽车客运站与客运公司(含个体运输业户)是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汽车客运站自身没有运输车辆。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5-26,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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