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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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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是“市级文明单位”。该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环境保护。连年取得佳绩,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辛云鹤告诉记者,他们已顺利完成了“十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作者 孙建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6年第3期66-66,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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