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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前还贷能否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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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提前消费是一种新观念,但提前偿还贷款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做法,是一种老传统。有道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是一种最普遍的信用,而若能够提前偿还贷款则被认为是一种更高.更好的信用。也许是与国际接轨使然,也许是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缘故,过去被世人称道的“提前还贷”的传统美德,正面临新的经济伦理观的冲击和挑战,相反,按期还贷理所当然地成为不少银行奉行的一种不得更改的经济“硬约束”。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客户提前还贷的原因及提前还贷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的法律性质,探讨使该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以达到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平衡。
作者 黄飞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06年第3期7-8,共2页 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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