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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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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更快发展,2006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和公布。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电网企业收购和销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增加的费用在全国范围内由电力用户分摊,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出处 《中国能源》 2006年第3期4-4,共1页 Energ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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