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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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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盘锦的胜大爷退休在家,他希望自己能为医学和科研做点贡献。于是决定把遗体无偿捐献给国家。可当胜大爷和另外两位大爷来到公证处,想为此做个公证时,却被告知每人要交500元的公证费。
出处 《公民导刊》 2005年第10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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