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让农民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必须进行有关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要实现农村土地产权与城市土地产权的对等和对接;二是适时结束单一国家垄断的征地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三是改革征地补偿制度,逐步以市场价为基准,给农民以充分、合理的补偿,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以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49-51,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05AJL003)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2005BJJ010)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