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0月2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三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这也意味着长期以来许多国家的有识之士所担忧的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不仅存在物质产品上的贸易争端与不公平、不对称的问题需谈判解决,也存在着更严重的精神文化产品上的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侵略与占领,现在这一问题可说有了一个国际性的公约予以规范与制约。那么这一《公约》的通过其意义何在,对保持和发扬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并走向世界有何促进意义,对在文化事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我国出版业又有何影响,在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第三届全球化论坛——世界文化多样性”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同志作了《出版业在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中的角色》的发言,本刊特编发这一发言,并将范帆、杨颖二位同志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谈判通过始未》一文作为资料链接一同编发。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5-8,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