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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放手” 但不“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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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就学生的主体地位而言,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在避免脱离教材的前提下,给予学生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伙伴等权利。尤其在学习讨论中,学生应有质疑、发问、争辩、
作者 孙宗钊
出处 《湖北教育》 2006年第4期50-51,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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