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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将逐步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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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2010年,我国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可减负约140元,初中生减负约180元。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5年间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6年第2期30-30,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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