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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司法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管窥西澳大利亚法院的公共信息官制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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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加司法透明是法治国家法制建设必然的发展趋势,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就是媒体的报道与宣传。在言论自由与法治的社会中.由于媒体对司法的特殊宣传作用.使得媒体与法院的关系成为各国司法界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实际上,媒体与法院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言论自由、司法透明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两者健康的关系应当做到既保证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保障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同时又能维护司法独立,使司法活动免受舆论的摆布。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个合理、可行的制度。为实现这一目标,澳大利亚的西澳洲(West Australia)最高法院建立了公共信息官(public information officer)制度.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了法院与媒体的关系。成为沟通司法与民众关系的桥梁。
作者 张眉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1-22,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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