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通过审议并正式施行,首次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在2004年和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都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作为主要的惠农政策之一。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京津冀经济圈是我国北方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区域,也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如何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在全国也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是值得广大农机工作者深入思考并认真加以研究的重大课题。
出处
《农业机械》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2B期118-119,共2页
Farm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