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5国办24号文件的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9月17日出台了《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液态奶生产经营的管理,完善液态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实行生产备案制度,严格产品标识标注管理。通知要求,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大力提倡和鼓励在灭菌乳生产中全部使用生鲜乳,用乳粉或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必须标注“复原乳”。随后,农业部于9月30日颁布并开始实施《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24号文件出台后,在行业内引起很大震动。因为国务院针对一个产品进行专门研究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这在建国以来还是首次。国家对液态奶标识的管理和对乳品企业行为的规范,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和保护奶农利益的重视。
出处
《中国畜牧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39-41,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