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0日,国务院对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保总局和南水北调办商有关部门报送的《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2006]104号)进行批复(国函[2006]10号),原则同意《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湖北、河南、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保总局、南水北调办等10部办委局认真组织实施,力争通过5到15年的努力,确保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库区及上游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出处
《水利水电技术》
CSCD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66-66,共1页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