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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人事工作咨询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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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能出具哪些证明?如何办理? (1)公证证明申办人需作学历、履历、无刑事犯罪记录、出生、亲属、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考试成绩等公证证明的,应提交公证处印发的公证项目表格,经查档后,予以出具。
出处 《浙江人事》 2006年第3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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