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都议定书》的签订,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为我国清洁能源的迅速成长,注入了源源动力。根据世界能源权威机构的分析,世界已探明的主要矿物燃料储量和开采量不容世人乐观。石油剩余可采年限仅有41年,其年占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40.5%;天然气剩余可采年限61.9年,其年占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24.10%;煤炭剩余可采年限230年,其年占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25.2%;铀剩余可采年限73年,其年占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7.6%;另有水力,其年占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2.6%。可见,传统的燃料能源正在一天天减少,而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日益突出,同时全球还有20亿人得不到正常的能源供应。这个时候,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了太阳能、风能和核能等可再生能源,希望可再生能源能够改变人类的能源结构,维持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年开发量将达到4300万吨标准煤,占当时能源消耗总量的2%。随着我国能源的需求大幅度上升,国内能源紧缺问题的日益凸显,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为太阳能设备、风能设备和核能设备等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机遇。
出处
《上海机电进出口贸易》
2006年第1期30-35,共6页
Shanghai Mechanical & Electrical Foreign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