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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解答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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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出处 《国土资源导刊》 2006年第1期75-75,共1页 Land & Resources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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