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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房抵吃喝 “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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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某地的一家国有企业(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单位)自1995年以来经济效益一直很差,但该公司用于吃喝的招待费数额却很大。1995年至1997年,三年期间该公司用去招待费十余万元,其中欠某个体饭馆老板陈某餐费七万多元。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72-72,共1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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