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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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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6年第3期3-14,共1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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