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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至清前期负责同欧洲国家交往的“通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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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朝末年,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法国陆续来到中国,并在1685年清朝政府下令四口通商后,同中国展开大规模经济贸易。这种交往催生出了负责同非中国朝贡国的欧洲国家交往的通事。他们既是翻译官,又是政府对外政策的执行者,对中西方之间的交流起到了一种推动作用。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历史系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2006年第2期12-16,共5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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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30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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