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仁爱与基督神爱具有两个重要区别。一方面,基督神爱认为在神与爱之间只有一条单向通道:一个完全超越的上帝发出绝对的爱的命令,而人类只需加以服从。因此,人们在施爱时,无需考虑所爱的对象的特殊性,而只要一视同仁地施爱即可。这样的爱必然会导致其与公正概念之间的冲突。儒家仁爱能有效地避免这样的冲突,就在于它在爱与仁(即道、即性、即天、即理)这种作为创造性的生命活动的终极实在之间,保持了一条双向的通道。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74-75,共2页
Philosophical Tr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