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理在中国的发展
保理的一般操作流程为:保理商首先与其客户(商品销售合同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该协议一般规定卖方需将通过赊销所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然后由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的收取。目前在我国开办保理业务的只有几家国内银行。从1992年中国银行引入保理业务以来,我国的保理业务量逐渐扩大,据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我国2001年国际保理业务量为9100万欧元.国内保理为11.5亿欧元。但是2001年全年保理业务量仅相肖于我国周内生产毛额的0.1%。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7-57,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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