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考虑知识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一方面,知识经济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量;另一方面,知识经济引发的利益分化也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新的矛盾。我们必须处理好和谐与创造的关系、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关系、按知识分配与社会公平的关系,使知识经济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力量。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9-10,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