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平衡论——行政法的一个理论视角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所谓理论视角。简单地说就是指以某种理论为基础来观察事物、建构事物的方法。比如刑法上的犯罪,就有康德的“犯罪不义”说,黑格尔的“犯罪不法”说。龙勃罗梭的“犯罪天生”说等理论视角(参见陈兴良《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民法上也有人文主义或物文主义等理论切人点(徐国栋语,参见王利明编《民商法前沿论坛第一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相较于刑法学理论、民法学理论,处于一个还需长足发展的阶段。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陆续出现了一些理论视角或日学说、流派,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三种。分别是控权论、
作者 陈建
出处 《特区法坛》 2006年第1期50-50,共1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