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6]4号)。通知指出,2006年是“十~五”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各地、各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切实把握发展节奏,调整优化结构,确保高等教育稳步、协调、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改综合[2006]1号附件六)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注意如下事项: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共1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