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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让村级组织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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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在湖北来凤县三胡乡讨火车村新落成的村办公室里,村干部正在为村民办理退耕还林领款手续。正在领款的村民屈中全感慨:“村里有了办公场所。我们办事就方便多了!”而在一年前,他为了找村干部开一个证明,东奔西跑,找了整整4天,才把事情办好。村里开会和党员活动,都在村干部家里进行,一是没有严肃性,二是不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村民办事也不方便,村级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会大打折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厦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
作者 崔文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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