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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万“黑金”终结大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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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年时间,他通过贪污和受贿使自己成为了“百万富翁”;他一掷万金包养4个情妇……2005年6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作出一审宣判。他因犯贪污、受贿罪,涉案金额达27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就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方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潘卫国。
作者 季轩 胡丹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4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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