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一些地区免征农业税后引发和凸显的问题的分析,指出明确一个前提,落实两个基点,转换政府职能,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并通过调整税收分成比例、加大制度性转移支付和把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使农村得以具备满足农民对社会公共事业基本需求的财力;通过改革和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使农村的财力能真正为民所用,从而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人均享受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福利的差距。这不仅仅是解决公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近期看,农民也不至于因病致贫、因子女上学致贫,同时,也可减轻农民负担,这无异于就是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使农民有资金去发展生产、去消费,从而夯实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从长远看,这也能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解决效率问题,使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才能早日实现。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3-7,共5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