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即对商会和同业公会进行改组整顿,建构起了适于经济和社会调控的“宫室结构”。在1933年前后关于统制经济的讨论中,商人团体该如何自治或进一步被改组的问题又被提至台面,但国民政府与以上海市商会为代表的商界对于统制经济及商人团体在统制体制中之地位的认识显然存在差异。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实施了工商团体管制政策,建立起了以商会、同业公会为中介的经济统制体制。这一建制在事实上吸收了上海市商会提案的合理性。可以说,国民政府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经济统制并非通过直接行政控制来实现的,而是在相当程度上借助了商人团体等民间性组织资源来推进的。这种使民间性商人团体承担过多公共职能的做法,对经济统制的推行及效果产生了极其复杂的影响。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62-71,共10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