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大部分省份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工作有了明显进展。今年初,在部召开的苏州、昆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交流会上,部分地方提出了一些技术性问题。针对地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十一条具体意见。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6年第5期15-17,共3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